本报讯 (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王文波)冒用某集团有限公司名义诱骗外商来深“签合同”,再以中国风俗需送礼给领导等人为由,在短短两个月内疯狂骗取来自十余国家的外商财物几十起。日前,鲍某等16人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7年3月始,鲍某在某大厦租下高档办公用地后,纠集了王某、朱某等多名被告人和在逃人员共20余人,公开招聘了一批大学毕业生做英语翻译,假冒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某集团公司业务经理诈骗外商,涉案人员共有40余人。
鲍某假扮为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幕后操控“公司”运作。业务经理每成功诈骗一次,扣除餐费、交通费等后,可与鲍某五五分成。该犯罪团伙聘请大学毕业生在网上搜索境外公司,并发邮件谎称对其公司产品感兴趣,诱骗境外公司派人来深签订“合同”,涉案合同的“订单”往往动辄“数十万美元”乃至“上百万欧元”,“订购”的产品包括葡萄酒、橄榄油、救生筏、救护车等等。事实上,该团伙从没买过任何一项产品。
外商签下“合同”后,“业务经理”便会向外商谎称要请该公司相关人员吃饭,并送一些烟、酒等礼品。随后,被告人鲍某便将被害人带到事先联系好的酒楼,开出礼品单,用被害人的信用卡在其他同伙带去的POS机上刷卡。刷卡金额除用餐费外,还包括所谓“礼品”费用或“好处费”。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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