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渭南讯(记者 石俊荣)14天发生4起命案,如此高的发案率,华县公安局该不该获得政府的10万元重奖成为大众讨论的热点。
昨天,湖南学者王刚桥发表文章称,“当‘应该’的行为受到褒扬,履行应当的责任和义务被誉为高尚,普通的职务性行为被加以表扬,实际上也就将众多人普通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底线抽掉了。”武汉的禾刀认为:“奖励并非不可为,关键要做到有法可依,于法有度。在解决奖有法有度问题的同时,还必须同时辅之以科学的惩戒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奖惩分明。”山东王传涛的意见是“从1954年至今的四部宪法都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审批权,具体到一个县,预算审批权应该由县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来决定,县政府没有预算权。所以此事的真正问题在于,华县县政府这10万元奖金有没有经过该县人大的通过?”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华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该领导说自己在西安学习,让联系另一位副职,副职接电话后先说自己有个接待任务,随后又说自己感冒难受,有事改日再说。据悉,中央一家媒体昨天在关注此事时也吃了“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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