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在宾馆卫生间里摔成残疾,他认为,致使其摔残的真正“元凶”是宾馆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太薄,没有防滑功能。而宾馆认为:卫生间里有防滑提示,房客摔伤与宾馆无关,坚持不赔。昨天,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去年7月31日,王先生带女朋友住进昆明市人民西路西苑宾馆。凌晨4点左右,王先生起床上卫生间重重地摔在地板上,左腿疼得无法站立起来……王先生叫醒女朋友,女友随即扶起他回到床上躺着。两小时后,王先生实在无法忍受疼痛,便打电话到宾馆总台说摔伤的事。总台值班员说:“负责人没在,我们尽快跟负责人联系。”王先生躺在床上等了1个多小时,一女子自称是宾馆的负责人来到王先生的房间,这位负责人带来一瓶红花油,她以为涂涂红花油可能会好转的。
天亮后,120急救车将王先生送到昆医附二院急诊科,拍了X光片后才发现王先生的左腿股骨摔断了。住了18天院后,王先生回家休养,但至今走路都还一瘸一拐的。后经鉴定为下肢九级伤残。
双方协商没有结果,王先生将西苑宾馆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后期治疗费等共计90770元。
昨天,西苑宾馆一负责人称:王先生摔伤后,宾馆先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其次,卫生间里已有提醒房客地板滑的温馨提示,而且卫生间还铺有防滑垫。不能排除是其他原因导致王先生受伤,也可能是在和女友嬉戏时摔伤的。所以,宾馆不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王先生说:“他们怎么如此耍赖,我怎么可能凌晨4点和女友打闹摔伤呢?他们使用的一次性拖鞋才是罪魁祸首,如果用质量好一点的,就能防滑,我也就不会摔伤了。”
庭审前,法官主持双方调解,王先生作出让步:要求宾馆至少赔偿6万元,但宾馆坚持没有过错,一分钱都不愿意赔。
(记者 柏立诚 杨 珍 春城晚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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