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规划建设局一官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4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石狮市政府昨日公布给予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股负责人蔡某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经查,2004年底至2005年8月,蔡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辖区的房屋进行设计方案会审
、规划竣工验收过程中,4次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4万元。
通报称,2008年2月18日,石狮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蔡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经研究,石狮市政府决定给予蔡某开除公职处分。
资料显示,现年40岁的蔡某,石狮市人,大学文化,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担任石狮市国土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股科员、股长,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担任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城乡规划股股长,2007年3月担任石狮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股负责人。(东南快报张志鹏)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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