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工地执法被撞成重伤 受害方当庭索赔155万元
城管在施工工地执法时,与工头发生争执。工头不听城管命令,指挥司机倒车时将当时站在车后的一名执法人员撞成重伤。
昨天,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工头李成良、司机焦石力涉嫌故意伤害案。
□今报记者 王献军 通讯员 金研/文
【回放】城管工地执法被撞成重伤
2007年6月6日早上7点半,郑州市经三路上,金水区执法局城管执法人员燕志和两位同事正在巡逻,发现经三路北段某金融广场存在占道施工现象。他们担心混凝土搅拌机中的水泥溅落会损坏人行道,随即上前要求施工方暂停施工,并出示占道施工许可证。
在工人去拿占道施工许可证期间,负责土建施工的李成良出现,双方发生争执。
李成良站在一辆重型水泥罐车右前方,打着手势指挥司机焦石力倒车,向离车尾两三米远的混凝土搅拌机里卸水泥。这时,同样站在车前方的燕志一边打手势喊着不让倒车,一边跑到了车后方。
车继续向后倒,10秒钟后,燕志被撞倒受伤并住院。随后,焦石力、李成良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
经法医鉴定,燕志的颈部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伤残等级为一级,下颌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争论】被告是不是故意撞人
燕志的受伤,是工头、司机的故意所为,还是一个意外?这是昨日庭审控辩双方争论的第一个焦点。
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是故意将燕志撞伤的。李成良明知燕志跑到车后阻拦倒车,仍指挥倒车强行卸水泥,忽视倒车可能伤害到燕志,是一种间接故意的行为;而水泥罐车司机明知燕志跑到车后,且在执法人员拍打驾驶室车门阻拦倒车时,仍在李成良指挥下强行倒车将燕志撞伤。
李成良辩称,他并不知道车后有人,也根本无意撞伤燕志。因为当时车后还站着他们的一名工人,这个工人也是他的同乡,他如果能看见车后的情况,肯定不会让倒车。当时,这名工人也因为倒车擦伤点皮。“我是看老板指挥倒车就倒了,根本不知道车后有人。”焦石力双手抱着头说,他仅是受雇于车主按命令干活,根本不会想着去故意伤害别人。
两名被告及其辩护人都认为,水泥罐车开动的声音太大,完全淹没了周围人说话的声音,他们看不到车后的情况。
【反辩】被告辩称不知车后有人
燕志跑到车后,李成良、焦石力到底有没有看到?这是控辩双方争论的又一个焦点。
检察机关提供的证言显示,当时燕志是从水泥罐车副驾驶座旁跑到车后的,也就是从李成良身旁跑过去的,李成良应该知道燕志就在车后。这些证言都是事发后交警和刑警采集的,证人是燕志的一位同事和当时坐在水泥罐车副驾驶座位上的调度员。不过,证人当天并未到庭。
李成良则表示,当时他的身前是水泥罐车,身后是一堵墙,燕志肯定不是从他身旁跑到车后的。司机焦石力则说倒车时没注意到车后有人。
但是,辩方提供了新证人——当时站在车后的工人,这名工人坚持说燕志当时是从车左侧跑到车后的。这说明站在车右前方的李成良不可能看到燕志在车后。
【索赔】受害方当庭索赔155万元
在庭审中,附带民事被告、鑫苑金融广场总承包企业中建五局还提出,应追加郑州市正岩建设有限公司为附带民事被告,因为李成良受雇于正岩公司,水泥罐车也是正岩公司联系的。
鉴于证人证言有冲突,对证据也存在异议,且附带民事被告又提出了新请求,法院合议庭决定,暂时休庭择日再审理。
155万元赔偿金都包含啥?昨日,燕志的代理人、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徐永祥律师称,这仅是截至今年10月8日,燕志所花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和交通费,并不包含其他的。徐永祥律师说,燕志仅医疗费就花去了110多万元,目前还在北京接受治疗。
尽管两名被告都做了无罪辩护,但李成良还是向燕志的父亲深深鞠了一躬,并说:“无论什么原因,我都对结果表示深深的歉意,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燕志和其家庭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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