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 实习生 杜晓寅)来汉准备找工作的王先生最近十分纳闷,找了几份工作,有的都可以上岗了,但最后因没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没有应聘成功。“我应聘了几家正规单位,但单位都要求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我认为不妥,但为了工作只好去办理,结果公安部门以‘户口不在武汉’拒绝。
无证明用人单位拒绝录用
来自湖北荆门的王先生介绍,他前几年在广东打工,今年决定回武汉发展。9 月份,他从网上得知青山某大型国企在招聘货车司机。“我有十几年的驾龄,打算试一下。”他满怀希望地前去应聘,各项要求合格后,用人单位最后要求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
“我当时就觉得很不舒服,在广东工作那么多年,也没有单位这样要求。”随后,王先生放弃了这份工作,到人才市场继续找其他工作。
10 月初,王先生看到有一大型连锁超市招聘防损员。“当时有200 多人报名,岗位要求也不高。”
随后,王先生接受了超市的培训。“在最后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王先生说,他户口不在武汉,有暂住证公安部门也办理不了。“无法开具这个证明,几份工作都黄了。”
公安部门:证明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就王先生办不了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事,洪山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公安部门有明确规定,不能单方面给市民出具这样的证明。
“必须是双向证明,如果当事人还在读书,则先由学校开证明送到派出所,派出所再开具;如果当事人在职,则由工作单位先开证明到派出所;如果当事人既无学校,也无单位,则由他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城市流动人口复杂,他们必须为开具的证明负责。
就王先生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可以由他的亲属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然后再寄到武汉。
律师:单位要求“无可厚非”
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应聘员工“提供无犯罪证明”的做法,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幼勇认为“无可厚非”,这主要是考察应聘者个人诚信,“用人单位无法从身份证上辨别个人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果方便,市民开一个这样的证明也无妨。
金幼勇建议,在证明上可以考虑让原单位或社区加上“平时表现良好,工作努力勤奋”等评语,加深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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