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房间大门不小心被风带上,屋子里的煤气没有关,导致冒出烟味。这个时候是先关煤气总阀门救火呢?还是先破门而入。昨日,珠江新城工商所调解了这样一起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纠纷。双方争执不下,家住南国花园的业主陈女士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当,造成自家房门在救火过程中被损坏,希望物业公司能够给予适当补偿时遭到拒绝,因此将物业公司投诉到了12315。
救火撬了门要不要赔偿?
源头在去年12月底,陈女士的母亲独自一人在家煮东西,出门倒垃圾时,突然一阵狂风吹来,将大门带上反锁住。由于没有关掉煤气,不一会屋子就有烟冒出。陈女士的母亲赶紧前去叫物业公司,还有闻风而来的邻居帮忙处理。由于存在着火灾隐患,最后物业公司的处理办法是将陈女士家的大门撬了,控制了险情的发生。
但是纠纷却为此产生,门撬了,要不要赔偿呢?管理处认为,为了整个楼层的安全,撬门是排除险情的必要手段,且陈女士方面过错在先,因此,不存在赔偿的理由。陈女士一家认为,撬门并不是必要手段,当时可以采取的手段可以先关掉煤气总阀,而且很快就可以取回钥匙开门。而且,事后物业公司既不解释也不道歉,因此,陈女士一家拒交了半年的管理费,以此抗议。
争执焦点何时关总阀门
“按照有火灾隐患的危险性,应该首先去关掉煤气总阀,但是物管处说,他们没有总阀钥匙。”陈女士的父亲在调解时强调,这是物管处的失职,也是存在的一个救灾隐患。其次,还有一些其他失职行为,比如管理处的电话处于占线状态,打了三次都没有打通,到了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带灭火工具,报警电话和通知消防人员都由邻居去通知,使用邻居家的螺丝刀撬门,损坏了工具既没有道歉也不赔偿。这让交了钱的业主很没有安全感。
但物管处代表林经理不同意,认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到了现场,采取的第一措施就是必须破门进屋查看情况;并且关掉总阀门也会影响其他人的使用。因此为了这个就免收管理费,没有依据。负责消防保安的物管处人员则强调,遇到火灾隐患,他们的第一动作就是迅速到达现场,如果出现明火,然后再断气断电,疏散人员。因此破门而入正是为了进入现场,勘察险情。
破门还是第一选择
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现场调解失败。在现场调解的天河区负责消防安全的一位黄警官解释说,按照公安消防队的执行程序来说,即使是消防队员到了现场第一步骤也是会选择破门而入,勘察险情,以防止灾情扩大化。至于关不关煤气总阀门,只是时间先后问题。在当时的情况是,即使关掉了总阀,管道中留有的煤气还会燃烧一段时间,因此险情其实是没有排除的,还存在着明火的可能性。因此,即使是关掉煤气总阀,最后也还是要破门而入。如果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无法协商,只能通过法院途径由法律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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