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0月17日电(陈杰苑文路)今天从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经公安部批准,从10月20日起,扩大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补发、换发范围,北京、天津、重庆、浙江等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办理此项业务。
20日始,台湾居民可在天津办理台胞证的补发、换发手续。
据了解,此前台湾居民如在上海、福建、江苏以外的地区发生台胞证丢失、过期且急于出境者,只能在当地申请临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离境。出境后在境外重新申领台胞证。由于手续比较烦琐,给经常来往于两岸的台湾居民带来诸多不便。此次推出的新措施,方便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自10月20日起,台湾居民在大陆期间因证件遗失、损毁或有效期届满、签注页即将用完等申请补发、换发《台胞证》者,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受理、审批并签发5年有效《台胞证》。台湾居民所持《台胞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换发:1、有效期不足半年的;2、签注页即将用完的;3、需要换发的其他情形。台湾居民所持《台胞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向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1、遗失、被盗的;2、证件损毁的;3、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发放新证。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介绍,台湾居民办理相关手续须本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代办;按有关规定,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的各项材料,无论批准与否一律不予退还。如本人需要,请在递交申请前复印留存;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多年来,天津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充分考虑在津台湾居民的实际需要,放宽出入境条件,简化办证手续。2005年至2007年三年中,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在津台湾居民办理各类签注手续12020证次,其中为台湾居民加急办理各类签注手续2386证次,特急手续847证次。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