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副市长倒在“礼尚往来”中
核心提示:在土地交易中,安徽市蚌埠市副市长吴洪明擅自越权,并制造土地出让假象,致使国家遭受6412万多元经济损失。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特约记者 周瑞平
2008年10月10日上午,吴洪明在剥下副市长身份的外衣后,换上了另一个身份——囚徒。这一天,他被正式宣判获刑10年6个月。对于54岁的吴洪明来说,他的晚年将在牢狱中度过。
颇令外界关注的是,吴洪明的落马与严重渎职有关。有关方面称,吴洪明是近年来因为渎职犯罪而被安徽司法机关查处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他在分管土地、规划、城建等工作期间,擅自超越职权,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国家遭受6412万多元经济损失。
在吴洪明59起受贿中,有30起收的是购物卡,面值达人民币12.7万元。他称,收卡就像吃家常便饭一样简单,结果却使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土地窝案”的引线
吴洪明与号称“黄山第一贪”的原歙县政协副主席徐普来(本报曾报道过)交往甚密,后者曾向前者行贿。
但与徐普来从包工头起家不同的是,吴洪明从黄山师专毕业后到一所中学任教,后被调到教委,从此踏上从政之路。
1980年,对于已经有一定机关工作经验的吴洪明来说,刚刚调到黄山屯溪区委工作的他,赶上了一次年轻干部的选拔,并成功入选。此后,吴洪明履历表上的职务,变化频繁:旌德县委副书记、徽州区委副书记、区长,歙县县委副书记兼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直至升任黄山市副市长。
2001年12月,吴洪明调任蚌埠市副市长。2006年,吴洪明平调回黄山市,同年2月10日,当选为黄山市政协副主席。
就在吴洪明调回黄山不久,安徽省检察院在查办一起涉及土地渎职犯罪案中,发现了吴洪明涉嫌犯罪的线索。
检察机关在查案中发现,蚌埠市历年欠缴土地契税上亿元,“其中可能存在渎职犯罪的情况”, 办案工作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后,即从长期拖欠土地契税的某地块入手,启动了对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的侦查。
不久,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国华、副局长马炎等人被立案侦查。
作为分管土地、规划等工作的吴洪明,很快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不久即被“双规”。2007年7月3日被执行逮捕。
吴洪明被捕后,蚌埠、黄山两地多名官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土地窝案”,被迅速查处。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