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夫妇共列收贿洗钱两罪被告
本报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调查扁家洗钱案又有突破,检方通过“准司法互助”渠道取得其在美国和中国香港等地部分账户数据,显示吴淑珍涉嫌通过特别助理蔡铭哲在美国和中国香港等地利用人头户收取力麒建设等企业汇款,检方昨天正式将蔡铭哲、陈水扁及吴淑珍3人共列收贿及洗钱两罪被告。
检方查出,2003年,力麒建设前董事长郭铨庆急欲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遂由蔡铭哲引荐,与吴淑珍相识,郭铨庆提供胞妹郭淑珍的美国账户供吴淑珍支配使用,郭铨庆取得南港展览馆标案后,将270万美元汇至美国账户,再转汇至扁家在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地的人头户。
检方查出,这笔钱中的53万美元后来汇到蔡铭哲的个人海外账户,检方认为这应是蔡铭哲的“分红”。特侦组昨天向蔡铭哲出示相关准司法互助文件,必要时将策动他担任“污点证人”。
据悉,扁家在美国和中国香港等地的账户等资料并非通过官方渠道取得,检方证实是由特殊渠道取得,但和“司法互助”文件同样具“证据能力”。(中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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