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5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实施以来,中国来自于死刑犯的移植器官数量已经得到了很大减少,而来自于活体的移植器官数量则增长了超过1倍。
在今天(10月20日)在线出版的国际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了上述消息。
据悉,为了让新的器官移植条例能够更多地和国际接轨,目前,北京协和医院和芝加哥大学的中华医学基金会(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from the China Medical Board),正在从应用、器官移植政策等多方面,着手制定新的条例。
其中,引人关注的脑死亡标准,也将在新条例中得到认可。当然,黄洁夫强调,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尊重病人家属的宗教信仰和意见。
目前,全世界关于死亡的判定有两套标准:心跳呼吸停止和脑死亡。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在医学界形成了脑死亡认定的共识,并由医学界掌握,供患者家属选择。因为一个人呼吸停止15分钟后,器官就不再能用,因此确立脑死亡标准对于中国推进器官移植至关重要。
但之前,由于担心伦理问题以及脑死亡标准是否会被滥用,因此在中国,一直执行的是更为直观、也更容易被公众所接受的心跳呼吸停止死亡判定办法。
在中国,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器官移植的数量一直在增长,直到2004年才有所下降。在2006年,中国共进行器官移植手术11000例,器官移植数量居世界第二位。
中国现有约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需求器官数量与供给器官数量的比例是150:1,需求者数量要远远多于供应者数量,严重的供求不平衡和相关法律的缺失,让器官买卖一度成为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2005年7月,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世界肝脏移植大会上首次表示,目前中国90%以上的移植器官来自死刑犯。
为了进一步规范整个器官移植行业,目前,能够执行这项业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已经大为减少。黄洁夫指出,目前全国仅有87个机构被授权能够进行器官移植手术,此外,还有77个机构临时被授权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相比去年超过600家器官移植医疗机构,数量有了很大程度地下降,这将使得器官移植更容易进行监管。
黄洁夫认为,必须要建立一个致力于器官移植工作的机构,这个机构将负责监督、执行和审查与器官移植有关的事宜,同时,在各省市和中央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器官来源登记系统也应当开始建立。目前,用于移植的器官和对病人的选择一般都在医院来进行,没有一个集中的标准、透明的器官采购、公平的器官分配制度等,而这些都是必需的。
由于相对一些发达国家而言,在中国获得移植器官的机会更多、价格也更便宜,这就使一些来自其他国家的器官需求者,以旅游的形式来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为此,2007年7月3日,卫生部发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应优先满足中国公民需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为以旅游名义到我国的外国公民实施人体器官移植”。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将给予严厉处罚。
在文章最后,黄洁夫坦言,虽然从长期而言,废除死刑可能是一个社会趋势,中国近年来执行的死刑人数也大为下降,但在短期之内,中国仍不可能完全废除死刑制度。
不过,他承诺,中国将尊重犯人的人权和意愿,并且将器官移植制度从监狱制度中分离出来。来源: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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