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刑事案件
加官方竟扯上“主权尊严”
赴加女留学生命案六年未结
本报驻加拿大特约记者 陶勇
数年前在加拿大发生一桩命案,21岁的中国女留学生赵巍被害。
加警方护送嫌犯出关回国
2002年10月11日,18岁的中国男留学生李某向加拿大大温哥华地区北本拿比警署报案,称其女友赵巍于前日22点出门购物时失踪。20日,有人在湖畔发现一具弃置于旅行箱中的女尸。死者正是赵巍。
赵巍当时留学已一年多,她于2001年7月31日抵加,次年2月结识在西门菲沙大学读书的李某,后与其同居。据华裔房东钱太太称,出租屋最初租客为李某,后来加入李某的表哥张某,赵巍是最后入住的,张某住在厅里,李某与赵巍则在惟一的卧室居住。
赵巍失踪后警方发言人曾公开宣布,“可以排除李某的作案可能”。
2002年10月21日,加拿大皇家骑警开始对赵巍住处进行搜查取证,此时李某突然变得反常,多次打电话给此前采访他的中文媒体,指责对方“干扰生活”,并在几天内办妥了退学手续。
23日上午,警方宣布最大嫌疑人是“赵巍身边、熟悉赵巍的人”,李某和张某迅速被各媒体锁定为嫌疑人。在警方发布会上,警方回答媒体称“两人都在监控中”,但拒绝提供李某、张某下落。
就在此时,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李某在当天下午搭乘班机,从温哥华国际机场离境,返回北京了。当晚23点,加拿大CTV电视台播出了这则惊人消息,并援引警方的说法称,警方不清楚李某在哪里。
事后透露出来的情况更惊人:由于李某已被列入重要监控对象,因此他在机场被皇家骑警截获,但两位经办警官经两小时谈话后,认为此人“无害”,无理由留置,将李某一路护送出关登机。
10月24日,加拿大警方通过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向赵巍家属通报了情况,此时距赵巍遇害已逾10天,此前(18日)他们曾非正式通知赵巍家人赵巍“可能失踪”。
11月30日,张某自行前往警署协助调查,并在12月2日以“协助谋杀”的罪名被拘捕,加拿大皇家骑警随即宣布李某是谋杀案主嫌,而张某涉嫌帮助藏尸。加拿大警方还宣布“掌握李某在北京的住处”,表示将要求中国警方协助。
12月13日,张某以9万加币担保假释。此后案件审理一拖再拖,一直拖到2004年6月10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经过14天审议,裁定警方“取证有误”,在张某自己早先已承认罪行并指认李某是凶手的情况下,宣布张某“无罪释放”,张某此后获准继续在加拿大留学。
而主要嫌犯李某于2003年2月在北京落网,但当中国警方要求加警方提供犯罪证据时,加方却拒绝提供,并要求中方引渡李某赴加拿大受审。因犯罪地点不在国内,且无证据,中国警方不得不释放了李某。
2002年11月,赵巍家人在一些华人社团资助下赴加料理女儿后事,他们听从了一些华界领袖的劝告,“低调”回避媒体、不主动要求会见加方有关人员,希望以此便利案件的审理,但结果却令他们大失所望。。
万般无奈下,赵巍父母于2008年4月求助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华裔女议员关慧贞,后者对此表示同情,并和省议员范和富一起与加拿大司法部、多元文化部和警方交涉。9月,关慧贞为赵巍父母等3人提供担保,安排他们于10月6日抵加“讨公道”,3人的全部费用均由两位议员、社区组织Care Society和慈济基金会承担。
普通刑事案扯了六年皮
2008年9月底,当得知赵巍父母即将来访后,加多元文化部长肯尼曾表示“高度关注”。
10月8日,赵巍家人与皇家骑警首席督察宾尼会面;次日下午,他们见到了公安部长戴国卫(Stockwell Day)和多元文化部长肯尼(Jason Kenney)。
10月7日他们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列举加拿大方面“6大失误”,赵巍父亲赵子生斥责加法律“保护罪犯”他们坚决要求见到“说话能管用的人”——外交部长艾民信和司法部长倪可森。
然而司法部长倪可森至今保持缄默,艾民信一度表示愿意会面,但随后却用电话通知取消会谈。赵巍家人将滞留到21日。而目前适逢加拿大联邦选举刚结束,组阁需要到25日左右才完成,赵巍家人已经等不到结果了。
这桩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何以扯皮至此?
首先,加拿大警方在处理中多次失误:最初判断出现偏差;在发现重大疑点并控制嫌犯行踪后,居然轻易放嫌犯出境;调查取样和预审中草率行事,结果被律师抓住把柄,让本已初步招认的另一嫌犯张某轻易脱身……这一系列的失误,导致加拿大司法方面失去了案件的主导权,也让案件本身变得国际化、复杂化。
其次,在和中国警方的合作中,掺杂了政治因素。中加双方虽迄今未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但在重大刑事案件方面进行个案合作,各国间早有成例,原本并非难事。但加拿大国会一些议员认为,案件在加拿大发生,如果将犯罪证据移交中国,由中国审判,则有失加拿大主权和尊严,于是在国会极力阻挠这种合作。另一些政客和民间团体则声称,中国至今保留死刑,任由案件在中国审理李某很可能被处死,这将是“对李某人权的粗暴践踏”云云。
加拿大司法部和外交部长期态度消极,直到9月中下旬还以“主权尊严”为由,坚持嫌犯必须从中国引渡来加审理,并拒绝向中方提供嫌犯资料。加拿大对犯罪分子的“宽容”,令被害者家属百思不解。(青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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