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10月22日电 (胡谋尹春芳)记者21日获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报2008年6月至9月该市30家欠薪企业,拖欠总额为12070248.9元。
据了解,该局在通告中还公布了2008年6至9月份由深圳市各区劳动行政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垫付欠薪的30家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欠薪金额以及垫付金额。
当中欠薪保障部门共垫付10003741.8元。
同时通告还指出,被通告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将由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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