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保各方利益均衡
今天,在选举人团制度下,各州的选举人票数等于该州的联邦参议员和众议员数字之和,其中众议员的数字会每十年按照该州的人口数字进行调整。
这个制度既考虑了美国国会本身的组成,也平衡了大州和小州之间的关系。
如何选择选举人被留给了各州自行决定,这也是为了平息各州对成立中央政府的疑虑。
国会议员和联邦政府雇员被明确禁止成为选举人。这主要是为了保证议会和联邦政府管理层之间的权力平衡。各州的选举人在他们各自所在的州举行会议,而不是举行全部选举人的大会。这被认为是为了防止行贿、腐败、秘密交易和外国干涉。
为了防止选举人们只投票给他们自己州的候选人,在选举人团制度开始实行之初,每个选举人被要求在选举总统时投2票,其中至少有1票必须要投给他们所在州以外的候选人。这就使得最后被选出的很可能就是每个选举人第二青睐的人选。
选举人投出的选票将被密封,并从各州送到参议院议长那里,然后在两院议员面前当众打开,并宣读选举结果。
获得最多选举人选票的候选人,如果其获得选票数超过半数,那么他就将成为总统。票数仅次于他的候选人将成为副总统。
如果没有任何候选人获得过半数的选举人选票,美国众议院就将从票数前五的候选人中选出总统,也就是说,获得半数以上州支持的候选人将成为总统。如果众议院仍然未能选出总统,那么就将由参议院再来选出总统。
在当时没有政党和全国性竞选活动的情况下,这样的制度确保了各方利益均衡,是十分聪明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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