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两大趋势推动制度标准化
从最开始提出选举人团制度,一直到今天,如何选出选举人都是由各州自行决定的。
部分州最初是由州议会选出选举人,有一些州是通过在该州范围内或选区内举行普选选出选举人。另外也有的州采取二者结合的方式。
从1800年开始,各州出现了2种普遍的趋势,这最终推动了选举人的标准化选择。其中的一个趋势就是越来越多的州倾向于通过全州直接普选选出选举人。事实上,到1836年以前,除了南卡罗来纳之外的其余所有的州都实行了全州直接普选选举人的制度,而南卡罗来纳也在1860年实行了这一制度。今天,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其余的各州均通过全州直接普选选出选举人。而从1969年开始,缅因州的选举人中,有2名通过全州直接普选产生,其余的选举人则通过各选区内的直接普选产生。内布拉斯加州从1991年开始也采取了与缅因州相同的做法 当时的另一大趋势就是所谓的“胜者囊括”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如果某一政党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的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这一制度实际上也是政党影响力逐渐扩大的自然结果。
这也是就是说,在直接普选中,支持某个政党候选人的选民很自然地会投票选举该党提名的选举人。也因此,各政党也会在各州提名尽可能多的选举人,以避免对手政党的胜利。这逐渐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个政党都会提名与该州选举人票数相同数目的选举人候选人。这有时候也会让选民感到迷惑。
今天,在进行选出选举人的投票时,单个的选举人很少直接列出,而是作为“选举人团”的概念出现。而选民们也并不是针对选举人本身进行投票,而是按照他们支持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来选择选举人。
总论——确保美国政治稳定
虽然选举人团制度历史上曾出现过诸多问题,但是大体上这一制度还是保障了美国总统选举的有序进行。在过去100年里,甚至是两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期间,美国大选都没有出现过严重问题。而且,在这样的选举制度下,自从1852年两党制在美国成形后,两党以外的势力从未赢过总统大选。1948年和1968年,出现过2次第三党人士赢得选举人票的例子。1948年,民主党发生分裂。斯特罗姆•瑟蒙德自组狄克西党,参加竞选。他集中力量争取南方邦联各州,获得了39张选举人票。1968年,右翼的独立党候选人乔治•华莱士参选,获得了46张选举人票。但并没有一个独立候选人赢过选举人票。这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美国政治的稳定性。
此外,大选出现严重问题通常要么是由于政治上缺乏经验(例如在1800年、1836年和1872年),要么就是由于美国社会本身出现了深刻的政治分裂(例如在1824年、1876年、1948年和1968年等)。而这些争议通常得意在和平和有秩序的状态下得到解决,并且不会影响到当选总统的合法性。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