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挑战——无法准确反映民意
而有关不能准确反映民意的问题,也是近年来争论得比较多的问题。
一方面,选举人票在各州的分配很难完全合理。各州的选举人票数等于国会参众两院议员数字之和。各州的参议员数字与人口无关,每州均为两名。而与众议员数字相对应的选举人票数则是依人口比例分配,人数众多的州选举人就多,例如美国第一大州加州,选举人票多达54张,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纽约州次之,选举人票33张。因此,历届美国总统大选,两党候选人都集中火力在十几个主要大州。
另一方面,“胜者囊括”的机制也经常导致民意无法得到准确反映。这种机制使得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非常难以在大选中有所斩获。例如,一名第三党候选人或独立候选人即使在全美范围内获得了总计25%的普选票,如果他没有在任何一州获得普选票的多数,他也可能一张选举人票都没有。这在客观上加强了两党体系,削弱了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并限制了选民的选择范围。
但是支持选举人团制度的人则认为,这种制度从一开始就并不是为了准确反映民意而设计的。这种制度是通过分配普选票选出总统,加强了美国这个国家的凝聚力,提高了少数权利,并通过鼓励两党体系加强了美国增值的稳定性,维护了联邦体系。
可以说,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同时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近年来,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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