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2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因为法院的一纸错误判决,连女士陷入了困难的生活境地。而当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发现,原来这份错误判决的始作俑者就是当初案件中负责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出具的一份不实报告。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终纠正了案件的判决结果,北京天平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连女士经济损失19万余元及利息。
1995年8月,连女士因为借用新力公司账户从事经营活动与新力公司发生了争议,随后连女士将新力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其返还投资款10.3万元。经过审理,连女士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连女士此次诉讼的胜利却只是她与新力公司之间纠纷的一个开端。
1996年,新力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连女士返还合作期间的欠款19万余元。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北京天平事务所有限公司被委托对相关事物出具鉴证报告。而这份报告书则成为法院最后判决连女士返还新力公司8.7万余元的重要依据。1999年,法院在新力公司的申请下,对连女士实施了强制执行,将连女士惟一的一套房屋进行了拍卖,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新力公司取得全部执行款9万余元。
对于这样一种结果,连女士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终于,检察机关经过依法审查、鉴定,认定北京天平事务所有限公司无法确认连女士与新力公司经济往来的全过程及其债权债务,并向法院出具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
案件随即被发回重审,因为新力公司没有出庭应诉,被按照撤诉处理,但是也因为其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回转,执行回转案被终结。
为此,连女士只好又将北京天平事务所有限公司告到了海淀法院,要求其承担因出具虚假的鉴证报告而使自己受到财产侵害的赔偿责任。海淀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导致审判机关作出不当裁判的直接原因。而且由于新力公司下落不明,连女士的被执行款项不能回转,最终判决该事务所赔偿连女士经济损失19万余元及利息。连女士长达10年的维权之路,终于以胜诉告终。
本案的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连女士惟一的住房被拍卖后,几年来一直租房居住,经济困难。为了尽快彻底地解决这历时十余年的纠纷,判决书生效后,法官多次与事务所联系,督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终于在判决履行期内,事务所将20余万元的支票交到了法院。当连女士的代理人从法官手中接过厚厚的现金时,激动地连声说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