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老年公寓接受特级护理的8旬婆婆,在工作人员护理过程中摔倒受伤。10月17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老年公寓要赔偿2.8万元。
去年10月,80岁的任婆婆被家人送到万州区某老年公寓,其家人还和老年公寓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为特级服务。
当月13日,患老年痴呆的任婆婆入住。今年2月15日下午1时许,护理人员牵着她去洗刷身上的脏物,刚到院坝,任婆婆突然挣脱护理人员的牵引,摔倒而受伤。经鉴定,属于8级伤残,且需后续治疗。由于协商医疗费不成,任婆婆和家人起诉老年公寓。
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老年公寓赔偿1万元。任婆婆及家人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受伤发生在公寓提供护理服务的过程中,应认定公寓未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护理行为不当,应对任婆婆的损伤负主要违约赔偿责任。
记者唐中明通讯员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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