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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发展历程 |
专业人士分析
国家赔偿法修订直捣要害深意何在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关注权力制衡和经费保障两大基础性问题
新闻快读
施行了十几年的国家赔偿法在实践中存在着“不适”症状,近年来越来越明显。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要想有效化解国家赔偿中存在的这些弊端,必须解决好“权力制衡”和“经费保障”两大基础性问题,而这正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最为惹人关注之处。
□在整个国家赔偿中都需要贯彻权力制衡理念
□对当事人来说国家是整体不是谁有错谁支付
法制网记者 杜萌
焦振生这些天来格外关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记者发现,作为一名亲身体验过国家赔偿过程的当事人,焦振生关注得很具体,也很“专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在草案的这些规定下面,焦振生特意用笔作上了记号。
焦振生是河北省秦皇岛市较早发现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设下投资陷阱的人。2006年年底,万里大造林公司迫于舆论压力,同意给焦振生等少数几位投资者退还投资款,还拿出25万元作为给焦振生的赔偿。
25万元赔偿款刚刚拿到手,焦振生便进了看守所。告他的正是万里大造林公司,理由是“敲诈勒索”。
因犯罪事实不清,2007年12月,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作出了对焦振生不予起诉的决定。从2007年5月8日被送进看守所到同年12月14日获释,焦振生整整被羁押了219天。
此后,焦振生开始了艰难的索赔之路。从2008年1月8日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开始,一直到9月底,焦振生走出看守所大门近300天后,终于拿到了国家赔偿金。
手拿21748.89元国家赔偿金,年逾古稀的焦振生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个啥滋味:心酸?是啊,被错误羁押219天与拿到的两万多元国家赔偿金之间,总也划不出个等号。高兴?确实,比起那些历经漫长维权之路还得不到国家赔偿的人来说,够“幸运”了。
焦振生公开表示,会继续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公道,因为他相信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办公室主任刘志新曾感慨:“当一个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老百姓拿到国家赔偿金后,那种悲喜交集的情感是难以形容的;那种对法律信任的恢复、对党和政府信任的恢复的情景是引人深思的;那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产生的社会效果是难以估量的。”
山东省一位人大代表谈及国家赔偿时也曾这样说:“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或难以保证绝对不发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关键在于公民权利在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犯后是否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记者发现,施行了十几年的国家赔偿法门槛高、标准低、范围窄、程序乱等等“不适”症状,近年来越来越明显,也使得人们对这部法律的修订寄予了更高的期望。
今天,一些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要想有效化解国家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解决好权力制衡和经费保障两大基础性问题,而这正是此次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两个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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