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3日,松花江发生水污染事件,从那以后短短数月时间,北江、湘江、黄河连续发生水污染事件。分析近期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可以归纳出一些类似或相同的特点:
(1)造成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是工业企业超标、违规、事故排放的化学品;
(2)水污染事件虽然没有直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但由于污染饮用水,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大大超过一般的安全事故;
(3)造成事件的污染源都没有被纳入环境风险管理的范围;
(4)在发生水污染事件的地区和流域,污染源监测、监督、治理和水质监测的水平都很低;
(5)造成事件的污染源多数为老工业企业,建厂时没有执行过环境影响评价;
(6)在发生事件的流域,有些虽然制定了水污染防治计划,但都没有水污染事件应急的内容;
(7)水污染事件的社会经济影响是相同或类似的,但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却很不相同,监控和处置的技术也各异,表明了水污染事件预警和应急的复杂性。
频繁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引起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将“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作为未来15年国家环境保护的七项重点任务之首。2006年2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发布。2006年初,九个省的11家位于江河边有突出环境风险的企业被挂牌督办;127个投资总额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接受环境风险排查……
了解更多详细资料请点这里下载>>> (来源:人民网-食品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