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不均等如何滋生腐败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已将更大比重的支出责任转移给基层政府。中国的地方政府承担着过高的支出责任,这与国际惯例不符。
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谈判力,这种被强压的不合理的财政分配格局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严重不匹配,地方财政压力逐渐增大。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更加剧了地区间财政不均等的程度,因为它将转移支付与征税挂钩。转移支付政策实施的本来目的是为了缩小地区之间不均等的程度,税收返还占转移支付的绝大部分,由于它以来源地为基础,因此实际情况是中央政府将更多的收入返还给了富裕地区而不是贫困地区。
随着事实上支出责任的下放,使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预算外和非预算融资快速增加。缺乏征税权和上级政府获得的转移支付不确定,导致了地方政府积极地寻求扩大预算外收入。于是,地方政府各机构利用各种名目征收预算外收入,通过权力将额外负担强加给企业与个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为腐败官员所占有。
因此,对于财政支出超出财政收入的部分,地方政府会通过预算外收入的方式加以补充。财政不均等所引发的预算外收入是诱发地方官员腐败的一个因素,尤其是对于不发达地区而言。
1978年中国刚刚开始改革开放,各地区之间的财政不均等程度不大,以人均财政支出来衡量财政能力的话,财政能力最强的地区是上海,人均财政支出是236.82元,财政能力最弱的地区是安徽,人均财政支出是38.60元,两个地区之间的差距是6.14倍;以人均财政收入来衡量财政能力,最强的地区依然是上海,人均财政收入是1540.77元,最弱的地区是贵州,人均财政收入是23.31元,两个地区之间的差距是66.10倍。
但到了2006年,同样用人均财政支出来衡量财政能力,最强的地区仍旧是上海,其人均财政支出是9892.93元,最弱的安徽,其人均财政支出为1538.84元,二者差距是6.43倍;从人均财政收入来衡量财政能力,最强的上海,人均财政收入是8683.60元,最弱的甘肃,人均财政收入仅为541.88元,两个地区之间的差距是16.02倍。
通过在不同年份财政能力最强地区和最弱地区的比较,可以发现,中国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差距较大,但地区之间的财政不均等程度正在逐渐下降,特别是人均财政支出的差距比较小。然而,我们仍旧可以看到,在它们之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还是非常大。
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在转移支付不可靠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发展地方经济(这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官员的晋升),地方政府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预算外收入来获取资金补充。相应地,一些不合法的行为必然会逐渐滋生。同时,在那样的环境下,司法制度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用,因为地方政府的一些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也是需要资金支持的。简单地说,如果一个地区财政能力较弱的话,我们也难以期望它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制度去遏制腐败。
财政如何均等化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预防和遏制腐败,财政均等化是关键。
目前,中国转移支付在总体上较大地妨碍了均等化的这个事实。不仅仅在中央-地方政府间,在省内也需要增加均等化的转移支付,通过支出责任划分或转移支付确保各省内部的均等化。
在财政收入方面,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共享存在严重缺陷。按来源划分增值税导致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应该以类似的方法共享其他税种。
在财政支出方面,需要清晰、明确地分配中央-地方之间的以及省内部的支出责任。为了预防地方政府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预算外收入,应该给予地方政府一些征税自主权,以满足地方的支出需求。同时,还需要削减整体转移支付水平,从而提高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的效率。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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