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王飞、樊曦、邹声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企业国有资产法。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对于企业的治理结构来说,无论是实业企业还是金融企业,它的治理结构应该是一样的,因而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它在资产管理方面都要遵守现在的企业国有资产法。
吴晓灵说,企业国有资产法调整的是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说得通俗点就是管的是资本。对于资本来说,无论是金融资本还是产业资本,它的运作和管理应该说原则是相同的。
28日刚刚通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的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这一规定明确了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法。
吴晓灵强调,由于金融业经营的是资金,具有比较强的外部性。出于这样的原因,国家会对金融企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因而在附则中提出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但是,共性是由这一部法律来调整的。
此外,在回答记者有关在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金融业的国有资产是否将统一由国资委监管,还是另外安排财政部或央行监管的问题时,吴晓灵说,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金融企业的管理要遵守这部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出资人的职责,“这并不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出资人代表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