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通讯员王瑾)因不满被厂长扣罚工资,打工青年冯文几使用液化气想毒死厂长,并放火烧房。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冯文几现年26岁,河北人,来京后在通州一家工厂工作,主要负责加工木质衣架。
去年下半年,因他加工的一批衣架不符合要求,被厂长孟某扣罚了工资。冯文几认为处罚不合理,辞职后起了报复杀人的念头。
去年12月23日凌晨1点左右,冯文几趁夜进入工厂厨房,用刀割断液化气罐的塑料管,并将液化气罐提到孟某等人的宿舍门口,将塑料管从门缝插入,欲使孟某等人中毒而死。凌晨3时许,冯文几从车间搬出300件木衣架放在院内的木堆旁,将24公斤油漆和10公斤稀料混合后泼洒,用打火机引燃后逃走。幸好厂内一名员工发现着火,将孟某等人叫醒并将火扑灭。
市二中院认为,冯文几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鉴于他故意杀人未遂,对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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