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桓台10月29日电 一名刚从劳教所释放的年轻人不思悔改,出所后又因诈骗同学的摩托车并将其卖掉,最终换来了再次劳教一年半的惩罚。
2008年9月份,刚才劳教所出来没几天的李某正在街上闲逛,无意间碰到了初中同学田某,当时田某骑着一辆崭新的豪爵摩托车,李某看了之后甚是喜欢,便提出要借用一下去走趟亲戚。
田某碍于同学情面不好拒绝,便借给了李某,同时要李某在天黑之前必须还给他,李某满口答应了。李某骑上摩托车到县城逛了一圈后,因为手里没钱上网玩就不想将摩托车还给同学了。于是第二天李某就在县城找了一家摩托车维修点将价值2900余元的摩托车以200元钱的价格卖了,并将赃款挥霍一空。
案发后田庄派出所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报请上级公安部门决定对李某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宋鲁梁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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