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王淑军)作为2008年中医中药中国行澳门站活动的重要成果之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社会文化司日前签署《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将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文化交流等7个方面,开展更紧密的合作。
合作协议决定,在制定中医药发展战略与规划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推进两地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不断地满足民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在中医药政策法规领域开展交流,及时沟通双方在该领域相关方面的最新资讯。共同开发中医医疗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两地各自优势,相互借鉴,探讨中西医协作的未来发展及其临床效益;加强中医药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在中医药标准的制定方面建立沟通机制,推进中医药标准化;探讨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有效利用双方的资源,探讨加强中医师继续教育与师承教育的合作方式,通过培训与考核方面的合作加速中医能力的提高;探讨中医专科培训的交流合作方式。推动两地中医药文化交流与科普活动经常化。支援粤澳两地发挥地域和语言等方面的优势,在中药材基地建设、人员培训、中医药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
2007年12月《粤澳中医药产业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此后粤澳中医药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总体进展顺利,有些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中药质量评价关键技术珠澳合作示范研究”、“岭南中草药化学对照品库的建立”、“板蓝根抗流感病毒感染的有效成分”等重点科技协作项目进展顺利。
澳门回归前,中医药服务主要是民间自发行为。1999年澳门回归后,特别行政区政府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截至2007年底,在澳有执业资格的中医已逾400人,澳门中药店所售的药材约有1000多种。仅当地民间慈善团体澳门同善堂,就设有2家中医诊所、1家药局,去年共诊治19万人次,发出中药煎剂8.9万剂、中药制剂1000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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