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的宠物狗从此需要身份证 否则罚款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尚斌报道 韩联社31日报道说,对于未搭载电子识别装置而阔步首尔街头的宠物狗,首尔市将从2010年开始开罚单,罚款为20万韩元(约合1000元人民币),需要由狗主人付款。
首尔市31日表示,在条例和规定审议会上通过了上述的“保护动物及管理相关条例”。 该条例规定,养宠物狗的人必须在宠物狗身上搭载具有15位数特有编号的识别装置,并向所在区区厅长或区厅长委托该工作的代理人进行登记。
相当于动物身份证的该识别装置分2种,一是相当于米粒大小的“微芯片”,利用注射注入狗的颈部,另一种是项链形的“电子链”,可以任选一种。
此外,为了阻止野猫繁殖,条例允许对野猫实施“去势手术”。另外,在找到弃主之后,可以要求支付保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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