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从去年10月开始实行物资集中采购,在保证品牌、质量的前提下,中标价比以前平均降低20%以上,累计节省采购费用1200多万元。
多年来,物资采购工作因不够公开透明和集中统一,既容易造成钱物浪费,也难以保证质量。
为了确保物资统一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在物资采购中培植清廉风气,2007年初,该院成立了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委员会,制订了《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对仪器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10大类物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专家评标等3种方式进行集中统一采购,实现采购人力、物力、财力配置的最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物资集中采购招标时,医院物资集中采购工作委员在由科室主任、专家教授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招标评标专家库中临时抽取医疗、护理、科研、辅诊等4个方面的专家,成立招标评审小组。招标实行当事人回避制度,凡涉及评审专家所在科室使用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无表决投票权。招标评审小组的成员货比三家,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当场选出中标者。之后,将中标者的供价、品牌、规格等信息一一罗列,在医院局域网公示。待公示确无异议后,再与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