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文章强调,必须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篇《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若干重大问题》的文章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
必须懂得,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取决于农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
文章说,这几年,我们不断加强“三农”工作,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在制度、政策和投入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消农业税,终结了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建立农业补贴制度,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业连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这对于控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一个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相当突出,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实现科学发展,关键要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用更多的力量,解决好“三农”问题。
一是切实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始终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13亿人口的国家,如果粮食和农业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我们。寄希望于大量进口粮食,既不现实也存在极大风险。必须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的紧平衡。粮食产量过低,粮食安全就会受到威胁;粮食供大于求,粮价就会下跌,谷贱伤农。在有限的耕地和一定时期内粮食与其他农产品种植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保持粮食供求紧平衡,既有利于粮食产量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也有利于开展多种经营,满足群众对农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在具体措施上,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两个制度”。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生产力。中央要求,18亿亩耕地的红线要坚守到2020年,这是一个极为艰巨而又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们必须节约每一寸土地,利用好每一寸土地。要运用好价格和补贴“两个杠杆”。目前,我国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偏低,需要逐步适当提高,这是促进农业生产的一个根本性措施。但农产品价格一时上涨过多,城乡中低收入群众承受不了。所以,对农产品价格问题要统筹兼顾,努力把农产品价格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上。对农业进行补贴,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政策。今年我们给农民的补贴达到1028亿元。今后如果财政状况好,还要下决心大幅度增加。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要向主产区倾斜,国家对粮食大县的财政奖励力度要进一步加大。要强化科技进步和农田基本建设“两个手段”。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争在农业科技的关键领域、前沿领域有所突破,加强科技成果推广,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同时,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二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最重要的是扩大农民就业。要内外结合、多措并举,既要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做足种植业结构调整、耕地精耕细作的文章,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又要拓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就业增收空间,还要广辟外出务工经商的转移渠道。把壮大县域经济作为一项大战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
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属于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切实把重点放在农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由政府全包下来。必须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财政也要通过直接补助或“以奖代补”给予鼓励。
四是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城镇化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变的大趋势,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有序转移农村人口,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加快农村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今后相当长时期我国始终会有数以亿计的人口在农村生活,进城务工农民相当一部分还会“双向流动”,必须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要协调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合理把握城镇化的速度,积极稳妥引导农村人口转移。使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努力形成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
五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深受农民欢迎。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但必须遵循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不能不顾条件地强制推行,特别是对土地入股、长期租赁等形式更要慎重。因为经济发展是有波动的,很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就业是不稳定的,只要承包地还在,即便农民失业回乡,生活也有最基本的保障。因此,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是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必须长期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落实。要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到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