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法官助理职位,推进法官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改革实践正受到越来越多的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2004年,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法官助理改革18家试点单位之一。
几年来,该院成为法官助理改革力度最大,动作最频繁的法院之一
55名法官专事审判 2003年以前,浏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人数多,专业素质不高,130多名干警中拥有审判资格的人数有80余人,但是真正参与审判工作的只有50余人。内部的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研究室人员、审判管理部门人员都拥有法官职称,但他们身为法官却不用做审判实务。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水平参差不齐、人员配备也不够合理。从业成本高、任务重、待遇低、身份模糊等原因,使法官本身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没有尊荣感和认同感。
2003年浏阳市法院开始法官助理改革实践,以浏阳市法院的每年结案数量、管辖居民人数为基础确定了55位正式的法官,专职从事审判工作,其他人员转为法官助理,一名法官配备一至两名法官助理,协助法官进行审判工作。
从法官变为法官助理 2003年,浏阳市法院开始第一轮改革,以理论考试和实务评价来确定55位正式的审判法官,其他人员转为法官助理。
理论考试对于丢开书本多年的老法官来说难度很大。李治平今年52岁,从事了二十余年的审判工作。2003年改革的时候没能通过考核,直接从法官转为法官助理。这让李志平一下子难以接受。
“这正是改革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浏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范登峰表示,为了避免改革中的阻力过大,院里决定转为法官助理的法官还是按照原来的待遇发放工资和津贴,并给降职的法官做思想工作。从2003年到2008年的五年时间里,李治平一直担任着民庭法官助理的工作。在2008年的第二轮改革中,憋了一口劲的李治平终于通过考核重新升职为法官。像李治平这样降了又升的法官院里还有一位,其他没能重新回到审判职位的法官也慢慢接受了院里的处理方式。
“推倒重来”得益于浏阳市支持 从全国18家的改革试点来看,浏阳市法院的改革力度是很大的,完全改变了法院传统的法官结构。
“我们不是小打小闹,是彻彻底底的改革,仅仅靠法院的努力是不够的,我们是全市动员,各部门协调行动才有今天的成果”,范院长说到。浏阳市政府特地设立了法官助理改革津贴,转为法官助理的人员仍然享有原来的待遇,新任的审判法官享有特殊津贴,津贴虽然不多,但是却为改革解决了财政上的后顾之忧。另外,为了配合改革需要,经过省市人大同意,浏阳市法院的法官助理可以直接晋升为审判法官,取消了助理审判员职位,这在全国也是首例。
困难与成果伴生 浏阳市法院在大力推进法官助理改革后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从最新的一组数据可窥一斑。
2008年1月至9月,在诉讼案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2%,执行案件增长28.5%的情况下,审结率增长28.41%,执结率增长29.8%,调解率为51.7%;上诉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率分别下降1.8和0.8个百分点。1至9月案件质量合格率为100%,优秀率达到98%。
范登峰认为这些成果对继续推进法官助理改革具有相当意义,坚定了改革信心。同时范登峰也表示,困难依旧存在,新的矛盾总会出现。比如为支持法院改革,浏阳市专门为改革设立了改革津贴,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该津贴是否能够一直继续下去是个问题。另外,由于浏阳市法院的法官门槛较高,毕业生去其他法院可以直接成为助理审判员,而为了配合改革需要,浏阳市法院是不存在助理审判员的。这对新人是一种考验。
范登峰认为这些困难都是深化法官助理改革,继续实践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