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这几天,交通部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林嘉祥暴力侵犯并涉嫌猥亵女童后的疯狂语录,激起了公众滔天的愤怒。
据悉,对这一事件,不仅警方正在进行调查,交通部也派出了调查组。不过,如果单为搞清这一事件本身,则这些调查委实有多余之嫌,因为监控录像已将林嘉祥的丑行恶语原原本本地记录了下来,显然,假如有人说这种原汁原味的“招供”都不足作为呈堂证据,则如此执法者不是弱智便是有意包庇。因此,目前的调查于警方或是程序所需;而于林书记就职的部门而言,则可能是为了向公众高调表明姿态,尽快洗刷其人其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吧。
所以,林嘉祥即将受到法律和行政的双重惩罚,应基本上没有悬念。笔者认为,当前特别需要继续深挖细掘的,是由林嘉祥事件所暴露出的廉耻缺失和借权力之名的肆无忌惮问题。
在公共场所侵犯好心指路的女童,这是林嘉祥的一种无耻和疯狂;而事败后不仅毫无悔意,竟还以权力身份公然叫嚣,试图凌压众人,是其另一种无耻和疯狂。如果没有监控镜头的忠实记录,真是很难相信一名“部里派来的”大员,身为海事局书记兼纪检组长,竟能如此无耻之尤。
身份显赫且已年近六旬的林嘉祥,如此厚黑功夫究竟是怎样炼成的呢?他为何如此不顾自身形象?由此或能推断,所谓“廉耻”,于其早已是一个陌生的或不需要的概念。可以说,林嘉祥廉耻缺失的程度,用“寡廉少耻”尚不足以形容,因为他的廉耻岂止是“少”,简直就是颠倒了标准。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大到什么程度?有人喻为“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林嘉祥以自己的丑恶行径,为此喻作了一个鲜活的脚注。
身居高位而无基本的耻感,如此恶官显然与色狼不是同一个概念,在很多方面都比后者更令人惊惧。那么,林嘉祥是个例吗?单就本次事件,可以说是个例。但是,如果目光稍微放宽一些,又可以知道,丧失了廉耻感的决不仅仅是一个林嘉祥。君不见,时下某些地方的官员养情人包二奶已然成风,出入风月场所已近“公然”之势,至于吹牛、赖账、欺瞒等公认的劣行事例更是信手可拈。换言之,虽然没有几个人像林嘉祥这么无耻到愚蠢和张狂的程度,但与其同样敢于蔑视道德,挑战法律,不惮于当众丢丑者,却比比皆是。林嘉祥事件是一个极端的标本,从中可以窥见时下某些“社会精英”的廉耻感缺失的程度。
廉耻感是道德得以奉行的基础,是社会健康运行的重要“软件”。必须看到,社会精英阶层如果忽略了对廉耻的自觉,其危害不仅很大,而且往往还是多重的。以此次的林嘉祥事件为例,这桩事件发展到现在,被林嘉祥所侵犯所猥亵所污辱的,已经不仅仅是一名无辜的女童——显然,林嘉祥还猥亵了助人为乐的美德,绑架和羞辱了公权机关和公权力本身,制造了权力和公众的心理对抗……完全可以说,林书记此次的冲冠一怒,已经对社会形成了多种层面的巨大伤害。
因此,林嘉祥事件本身的情节值得关注,而其背后的“耻感”问题更是特别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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