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新华网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高增双)11月6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0·11”案尸检结果。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代表尸体解剖专家通报了情况,他说,根据尸体检验、病理学检验、毒物检验结果,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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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未检见常见毒物、毒品 黑龙江晨报:根据尸体检验、病理学检验、毒物检验结果:“10·11”案件死者林松岭系头面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未检见常见毒物、毒品。
·法 办· 两名涉案警察被提请批捕 新华网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高增双)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1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尔滨警方决定对“10·11”案两名涉案警察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介绍,根据侦查工作所掌握的证据及尸检鉴定结果,在检察机关直接监督下,按照法律规定,鉴于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力男、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齐新对林松岭实施了伤害行为,决定提请检察机关对二人批准逮捕。
卢洪喜说,警方还同时拟对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王金刚、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李鑫宇、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栾奡、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公安局民警李锋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网上捏造散布“高官背景”者被处罚 新华网哈尔滨11月6日电(记者高增双)在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11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说,在网上散布虚假的林松岭家背景情况的行为人,已经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据卢洪喜介绍,前不久,在网上恶意捏造“10·11”案件死者和涉案人员有高官亲属背景并在网上发布侮辱性言语的原始发帖人已被公安机关查处。经依法调查,该人系哈尔滨市居民金某,他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金某已经接受处罚并表示悔过。
·解 惑·
哈市公安局副局长、尸检专家就“10·11”案解惑
东北网:6日下午,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10·11”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就近日网上和市民比较关注的“10·11”案件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法医室主任、主任法医师汪宏,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主任法医师陈
忆九就尸检情况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疑惑1、网上说死者家属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楼上还有一个摄像头的录像警方没有公布。
疑惑2、关于博客报道民警露枪威胁采访记者的报道。
疑惑3、“10·11”案死者林松岭家庭背景。
疑惑4、网上关于死者父亲的手机被公安机关监听的报道。
疑惑5、尸体解剖鉴定结论出来后,公安机关将对责任人如何处理?
疑惑6、下一步如何对6名涉案民警进行处理。(来源:新华网等)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