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8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目前已确定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尽可能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据介绍,根据太原市实际,如果太原市连续3个月物价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5%,即启动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
启动当月,市财政将向全市在册的城乡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户),一次性从市价格调控基金中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以后将按月计算。物价指数涨幅达到或超过5%的月份,就会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如果出现物价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到5%以内,或者全市低保标准调整,此机制则停止运行。
考虑到国际、国内物价变动等不确定因素,物价上涨与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运行时限为一年,以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标准按物价上涨程度拟分三个等级,少则几元,多则十几元。补贴资金发放按现行低保金发放办法执行,物价指数由统计调查、物价部门监测提供。必要时,将通过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水平。
作为此机制的受益人群,太原市将有5万户城市低保对象,4.1万户农村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户),共15.4万人享受此物价上涨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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