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死人最重判6年
死者家属“非常失望”
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案一审宣判,死者家属已决定提请检察院抗诉
前日,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魏文华一案一审宣判,原天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代榜被以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6年,另外3名官员被判处3~5年。
代理律师表示判决“轻得出人意料”;死者家属更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表示将“坚持上诉”。
拍摄城管野蛮执法 市民遭打死
今年1月7日,湖北天门市城管因填埋垃圾与村民发生冲突并引发打斗。路过此处的市民魏文华用手机拍照,遭城管群殴致死,城管局赔了93万元。
纪检组长被认定“主犯”
前日下午,湖北潜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判决书称,案发当时20多名城管队员先后两次殴打魏文华,外伤致使魏文华的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两次庭审中,面对潜江市检察院的故意伤害罪指控,孙代榜多次辩称自己没有伤害魏文华的主观故意,且案发后接到城管局通知后配合警方调查属自首。
潜江市法院判决称,孙代榜作为天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天门市城管局组织实施的该次活动负有领导责任,正是孙代榜发出的抢手机指令才导致矛盾激化。其指令本身就含有对魏文华实施暴力的意图。城管人员殴打魏文华,孙代榜未予以制止,对他人实施的伤害行为持放任态度,其故意伤害罪成立。
判决书称,孙代榜的辩护与事实不符,与法律相悖,其是该次活动的负责人和该案的引发者,对本案严重后果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应认定为主犯。案发后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自首情节被认定,且对魏文华进行了及时救治,故酌情判处6年。
20余打人城管难分清责任
判决书称,原天门市环卫局局长熊巍、原天门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鄢志明、原天门市城管局城南执法大队长胡落红三人直接参与了殴打魏文华,但该案发生于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参与围追、殴打魏文华的城管工作人员达20余人,责任难以分清,公诉机关所举证据无法认定三人殴打魏文华的行为最严重,故无法认定谁负主要责任。但是,三人都直接参与了殴打,且是天门市城管局下属部门负责人,负有一定领导责任,故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三人接到天门市城管局通知后,到天门市公安机关说明了伤害魏文华的事实。
判决书还指出,因庭审中熊巍、鄢志明翻供,否认参与殴打魏文华的事实,不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5年;胡落红在羁押期间举报他人属实,且被认定为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
昨日,魏文华弟弟魏文中表示,家属都对法院判决不满意,已决定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我们对这个结果非常失望。就连我们的代理律师都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很意外,认为过轻”。他称,已在判决书上写上了“坚持上诉”的话。此外,他还称哥哥魏文华生前没有冠心病史,将申请重新鉴定。(新京报 法制晚报)
专家说法
城管围殴市民情节恶劣 为何判了最轻刑?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魏东介绍,故意伤害罪致死的至少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孙代榜因具有主犯、自首、及时救治被害人3个情节,法院综合考虑采取轻判是可以的。但从法院的判决结果看,实际上采取了减轻处罚的判决结果,虽然这也在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但减轻幅度在实践中还是算相当大的。同时,另外3个从犯,最低判3年的量刑更是实践中比较少见的。(本报记者 李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