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11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2日表示,特区政府和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将继续完善香港上市公司的企业管治状况,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陈家强在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说,市场忧虑全球金融海啸会否对上市发行人的营运、财政表现和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香港联合交易所已于10月31日致函所有上市发行人,提醒上市发行人遵守《上市规则》所列明的上市发行人须及时披露任何股价敏感资料等规定。
陈家强说,联交所采取与其他国际证券市场一致的做法,通过不同方法不时监察上市发行人是否履行一般披露责任,包括观察报章报道、市场传言以及股票分析报告,跟进有关上市发行人可能延迟披露或并没有披露其股价敏感资料的情况,审阅发行人的定期财务业绩,调查发行人有否违反《上市规则》的情况等。
他说,当上市发行人因投资衍生货币工具而出现重大财务亏损或使公司需要面对重大亏损的风险,联交所上市科会要求发行人即时作出披露,否则其证券可能需暂停买卖。联交所的职责包括执行《上市规则》,而证监会则会在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例如作出虚假及误导披露时,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根据联交所的资料,上市发行人在今年前10个月共刊发173次盈利警告公告,其中联交所上市科向上市发行人作出跟进查询个案的总数为39宗,至今有6宗已作出纪律调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