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标准的居民将能选择廉租房。 摄/本报记者朱斌 |
河北省卖房个税将享财政补贴
河北省政府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印发。《若干意见》提出多项措施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及鼓励居民购房。(本报A5版12日进行了报道。)昨日,河北省建设厅对《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
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放宽
“为了使更多的房子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河北省提出重新确定普通住房标准。”
“为了使更多的房子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河北省提出重新确定普通住房标准。
“2005年我省确定了界定普通商品房的标准,但是现在同一地段商品房的价格涨了不少,为了使更多的房子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河北省提出重新确定普通住房标准。”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昨日在对《若干意见》解释说明时说,2005年河北省界定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1.2倍以下。
各设区市、县(市)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更多的房子将可以享受普通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卖房个税享财政补贴
个人转让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市、县(市)留成部分将享受等额财政补贴。
为活跃二手房交易,从而带动一手房销售量的增加,《若干意见》提出,自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转让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县(市)对转让人给予与所缴税额市、县(市)留成部分等额的财政补贴。
曲俊义解释,市、县(市)留成部分约占所缴个人所得税的80%左右,此举将促进二手房交易。
廉租房经适房将并轨
自2011年1月1日起,各设区市、县(市)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统一。
《若干意见》提出,自2011年1月1日起,各设区市、县(市)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统一,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有条件的设区市、县(市),两种保障方式可提前并轨。
2009年和2010年河北将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将由经济适用房保障的部分低收入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户数由8万户调整到8.5万户,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由180万平方米减少到150万平方米。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减少,曲俊义解释说,目前经济适用房销售情况并不好,多数低收入家庭都选择廉租房。
同时,河北提出到2010年底,各设区市、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配租率达到50%以上,全省共筹集廉租住房5万套以上。“廉租房的建设将由政府出资60个亿,这对活跃全省经济将起到很大帮助。”曲俊义说。
■文/本报记者田娜 张艳
帮你算 新政实施后房产交易省多少钱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不负担营业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转让住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所缴税额设区市、县(市)留成部分[河北省建设厅副厅长曲俊义解释,市、县(市)留成部分约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80%]享受等额财政补贴。一减一免省多少钱呢?
例如,刘女士购买的普遍住房刚满两年,预售30万元,如果在2008年12月1日前交易,刘女士须缴纳营业税15000元(300000元×5%)。如果在2008年12月1日后交易,刘女士则可省下15000元。
个人所得税如按房产总价的1%计算,刘女士在2008年12月1日前交易,须缴纳个税3000元(300000元×1%),如果在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交易,刘女士可获得财政补贴,即2400元(3000元×80%)。
两个政策综合下来,刘女士共节省税费17400元。
■文/本报记者王亚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