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1月14日电(记者方列、李骎)2005年6月,一个乌克兰的仓库被乌克兰警方查抄,里面的情景令人震惊:里面竟然关押了100余名偷渡人员。至此,一个特大的偷渡案件浮出水面。浙江省丽水市中级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包括该偷渡犯罪集团主犯郭国辅在内的六人均受到了法律惩处。
现年28岁的郭国辅是该犯罪集团的“头头”,在他的拉拢组织下,被告人李熊阳、周灵伟、夏焕勇、金雪峰及李光锋(在逃)等10余人相继加入该犯罪团伙。郭国辅为每个人确定分工,同时,为逃避打击,给每个人从“老一”到“老十”进行编号,命令各团伙成员之间不得以真名相称。
郭国辅在乌克兰郊外租用3个仓库,作为中转站,用于接收、关押国内蛇头送过来的偷渡客人,再伺机组织他们偷渡到西欧各国,被乌克兰警方查抄的就是该三个仓库其中之一。仅2004年到2005年,该犯罪团伙就接收偷渡客人至少数百人,主要偷渡到西欧各国务工,每人收费11万元到13万元不等。
偷渡人员到达乌克兰后,被带到郭国辅租用仓库内,遭到非人的对待,被搜去随身财物、证件、通讯工具,断绝和家人一切联系。此外,郭国辅和手下人还用暴力威胁一些偷渡客给家里打电话,索要5万元,不交钱就打,为了偷渡客人的安全,国内家属大都会立即汇钱,就这样,郭国辅迅速聚敛了数百万元的资金。而有位女性偷渡人员更是差点被郭国辅手下强奸,最后用割腕自杀方式才逃过一劫。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国辅起组织领导作用,居核心地位,因此应定被告人郭国辅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遂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抢劫罪、强奸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120万元。被告人李熊阳、周灵伟、夏焕勇等人5名被告人分别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处以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30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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