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记者昨天获悉,目前本市最大一起奥运门票倒卖案已宣判。西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该案两名“主角”何某与付某有期徒刑2年半和1年半,并各处罚金44.7万余元。此案中,何某搜集身份信息、冒用他人名义、伪造他人身份证明骗购奥运门票527张,付某为其提供大量身份证复印件。
今年41岁的何某是江苏无锡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去年年初,何某与曾在建筑公司工作的付某相识后,有了通过申购奥运门票牟取利润的想法。他请付某帮忙,让其通过关系取得大量身份证复印件,以用于申购门票。
去年3月,何某偶然得知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要举办活动,需要申购奥运门票回馈给客户和员工。何某主动“上门服务”,称可以帮忙申购。双方协定,何某为律所订购200张奥运门票,预赛门票收取40%的“服务费”,决赛门票收取50%的“服务费”。同年9月,何某通过电子邮件传来700余张奥运门票中签单,对方给付预付款62万元。随后,何某又“有偿帮助”北京某空调销售公司及孙某等人申购奥运比赛门票,并收取6万元定金。
今年5月13日上午,何某与付某雇用两名男子到中国银行一网点购买奥运门票,工作人员核查发现身份证为伪造,立即报警。两名男子将幕后指使人何某与付某供出。当天夜里10点,何某与付某被警方抓获。
庭审中,两人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何某说,“当时不知道门票转让的政策,后来才知道自己违法了”。付某辩称,他向何某提供部分身份证复印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查明,付某明知何某申购门票用于高价出售,还向其提供大量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通工具等帮助。何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能委托家属退出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付某系从犯,从轻处罚。
何某与同伙骗购奥运门票流程:
付某通过其曾在建筑公司工作的方便条件,动用关系取得大批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何某又通过其他途径搜集了2000余条身份证信息。随后,何某联系到河北某电脑学校校长,让他帮忙组织学生,在网上利用已取得的身份证信息申购奥运门票。20余名学生,通过十几个小时才完成这项“任务”。
何某用取得的身份证信息在银行开设了920个账户,分别以795个人的名义成功申购奥运门票,共取得价值54万余元的各类奥运门票的购买资格。何某支付了23万余元,购得其中的527张门票。
去银行取票时,仅有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取票规定,何某又花钱制作大量假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何某转战多家银行试“运气”,还曾为此跑到大连购票,声称“北京出票网点人多,故来此打印门票”。何某还特地在网上找到跑腿公司的员工,雇他们去银行取票。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