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座公厕维护管理承包到人
江汉区率先试点,明年在武汉全市推广;免费开放不变,承包费用包干,节约归己
本报讯 (记者 韩立山 通讯员 叶火生 刘文林)昨日,江汉区率先在江城推行公厕维护管理“承包”制,76座公厕依旧免费开放,保洁服务和维护承包到人,城管部门不再直接包揽公厕保洁服务,不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武汉市城管局环卫处负责人表示,江汉区推行公厕承包的做法,为探索公厕保洁市场化运行的路子在全市率先迈出了一步。明年,全市将在借鉴、推广江汉区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公厕市场化运行机制。
公厕免费后监管存在问题
据了解,江汉区城管局已将区域内76座公厕的日常保洁和小型设施维修权承包给四类个体或单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公厕临时保洁工、社区低保人员和物业公司等。
该城管局基建队根据公厕的等次、所处路段、入厕人流量、蹲位数等,逐个测算并确定每个公厕的承包经费,费用包干,节约归己,与38个承包者签订公厕清扫保洁承包合同,合约双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实行公厕维护管理承包。
据江汉区城管局基建队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公厕免费后,如厕人数比先前明显增多,厕内保洁的压力增大,小型设施损坏的几率也相对增加,对公厕的日常保洁和设施维护提出了新要求。
该负责人举例称,按照先前的清扫频率和次数,厕内的卫生质量就会下滑。由于不收费了,厕所管理员的积极性不如以前高,对有些如厕者浪费水电、损坏设施行为的监管没有以往上心。
承包后建立质量考核机制
为应对公厕免费后管理服务方面出现的新问题,该区决定将公厕清扫保洁以及小型设施维修权“下放”给个人,以增强责任人的责任心、积极性。合同双方约定:城管局基建队按月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按照硬性的卫生标准对承包人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公厕的卫生质量和设施维护情况;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穿标志服、挂证服务,负责公厕的日常保洁、小型设施的维修(包括更换小龙头、电灯泡、软管等)及疏通,费用自理,不得违规向如厕人收费,不得搞任何经营活动。
为加强对公厕承包后的管理,该区城管局制定并完善了公厕的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将全区内的76座公厕划分为五个责任区域,实行每人每日不定时巡回检查,对管理不到位的公厕承包人,建立“一次警示,二次退出”的管理机制。
城管局基建队按市、区和队里的检查标准组织考核,扣1分对应扣除承包人的承包费20元;承包人在一个月内扣分达5分的,还要记作警告;连续两个月超过5分的,取消承包人承包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