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十一月二十日电(记者沈殿成)陈某、黄某因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日前在沈阳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十年有期徒刑。记者今日从辽宁省森林公安局了解到该案的有关情况。
该案侦破缘自互联网上的一条信息,该信息称:本人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要将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出售,有意者请通过QQ联络。
辽宁省森林公安局遂派侦查员在网上与信息发布者联系。经多次周旋,对方同意在沈阳交货,并以十二万元人民币价格成交。
为辨别真伪,侦查员要求对方从网上将实物照片发过来。经专家鉴定,确认照片中的是某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辽宁省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立案侦查。
四月二十日凌晨,陈某如约飞抵沈阳住进一家宾馆,同日上午,黄某也来到宾馆,专案组队员在黄某带来的皮箱内发现了一件动物制品。
该制品被送往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为某种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四十八万元。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陈某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黄某犯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五万元。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