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1月21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年来,兰州市区内出租车已经成为交通违法和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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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高发群体,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是其他机动车的5倍多。
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兰州市共有各类机动车26.3万辆,其中出租车4918辆,所占比例仅为1.87%。但在2008年元月至今全市发生的按一般程序处理的743起交通事故中,出租车交通事故所占比例为10.63%,远远超过出租车占全市机动车的比例。
交警支队负责人王应德介绍,今年兰州平均每353辆机动车每年发生1起交通事故,而出租车则为平均每62辆每年就有1起交通事故;平均每台机动车每年发生交通违法不足1起,每台出租车则为4.73起,出租车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发生率都是其他机动车的5倍多。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