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秀良 资料图片 |
村民酒后无证驾驶三轮摩托撞死吉林师大政法学院院长
关于兰秀良:
曾是我省高校最年轻副教授
据吉林师范大学有关人士介绍,兰秀良生于1954年,是东辽县人,于1972年5月到1975年1月在四平师范学院(后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政史系读书,1975年1月毕业留校任教。2001年8月,他开始担任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去世前,他正在主持伦理学专业博士点的申报工作。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他就成为全国伦理学界的知名学者,吉林省伦理学学科带头人。
本报讯(记者 辛言) 今年四月,吉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兰秀良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昨日,记者在梨树县法院获悉,肇事者为梨树县村民刘某,系酒后无证驾车,被该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判决书显示,4月18日,兰秀良和另外三位老师因公事在四平市二龙湖宾馆住宿,19时30分,他们向泵站方向散步,兰秀良被刘某酒后驾驶的无牌照三轮摩托车从背后撞倒,兰秀良受伤身亡。
刘某称,他驾车准备到山上收账,发现前边有两个人,就踩刹车,但刹车不好使了,撞了一个人,后来的事儿他就不知道了。他承认自己之前喝了酒。
梨树县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刘某无证驾车,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视民事部分已赔偿等具体情节,法院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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