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使用收费引争议 昆明宾馆集体停播背景音乐
9月22日,云南正式启动向各类经营场所征收背景音乐版权使用费。昆明各宾馆、饭店也于近期接到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的通知,要求按每月每床位1.75元的标准交纳背景音乐许可使用费。
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昆明200多家饭店、宾馆决定从今日起暂停播放背景音乐。此次因质疑收费不合理而引发的集体停播事件,在全国尚属首次。
饭店协会:
收费无明确的法律根据
记者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获悉,依据《使用音乐作品进行表演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标准》的文件,版权收费工作涉及现场表演(酒吧、餐厅的背景音乐),宾馆及其所属咖啡厅等,商场、超级市场等,航空,铁路,展览,共7大行业。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部分酒店已经开始交纳背景音乐使用费,昆明一些大型超市,如沃尔玛、民生超市,以及金龙、金格和柏联等卖场都已经交了背景音乐费,明确表示支持该费用收取。
而昆明市饭店行业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士代表昆明市各大饭店、宾馆阐述了自己的疑惑:宾馆、饭店是以销售客房、餐饮、娱乐产品和相关服务获益的企业,播放背景音乐只是营造公共区域环境氛围的一种方式,而非可以销售的附加商品,这与KTV等场所的音乐用途明显不同,不应作为收费主体。此外,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其有关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用途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
著作权协会:
公开播放音乐就该交费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负责人张晏辉说,按照《著作权法》,是以是否“公开”为标准来界定播放音乐是否该交费,而不是以是否“营利”为标准。而且,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收费标准要经过国家版权局的审核,并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至于费用的流向,张晏辉表示,“20%用于管理,80%将全部支付给权利人分配,包括著作权人、企业或是一些自然人等,而且每年我们都要召开一次权利人大会,将相关的财务公布出来。”
昆明市饭店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认为,在收费情况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宾馆、饭店不可能为这种收费行为买单。
“如果与酒店协商未果,我们将先后对昆明10余家宾馆、酒店之前的背景音乐使用费问题提起诉讼。”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云南办事处表示。对于可能出现的诉讼,饭店行业协会表示将依法维权,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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