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2月2日电(张佳宇)2008年12月2日下午,“法治昆明建设量化评估体系研讨会”召开。这次研讨会是中国昆明“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系列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自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设施公检法资深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研讨会。
据了解,“法治昆明建设量化评估体系”是中国内地省会一级中心城市的第一次大规模尝试。不过之前浙江余杭、广东深圳、北京、香港等地都对法治建设量化评估作出了很有意义的尝试。“法治昆明建设量化评估体系”将包括制度建设和科学决策法治化、行政审批法治化、公众服务以及行政信息公开法治化、司法救济法治化、社会管理法制化、监督法治化、责任追究法治化等若干量化指标,内容涵盖了法治昆明建设的各个方面。评价得出的分数不在于“惩戒”,而是让法治“具体化”,具有指引性和操作性,可以不断地推进法治建设的进步,成为一种“法治指南”。
云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张晓辉对研讨会进行小结时说:“《法治昆明建设量化评估体系》的总体目标是依据宪法、法律和国务院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建立起一个具备重复使用性、可纠正行和可比较性的评判标准体系,一个可以引导城市法制建设的参考体系,为昆明市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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