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04 00:4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大同市陈庄村小学的肖老师,因为甜甜小朋友做错题,便下狠手用判作业的钢笔扎孩子的脸,用大三角板、凳子腿在她的脸上、头上打(见《三晋都市报》11月14日6版)。
老师体罚孩子并不稀罕,至于这样一直打下去行不行,似乎深究的人不太多。如甜甜挨打后,无论老师、校长,还是同学、家长,都首先认定老师打学生是为孩子好。近来教育部也有人说,要分清正常管教和体罚的界限,颇有为体罚正名的意味,这就有点问题了。说句不得不说的废话:孩子也是人。是人就有尊严,就不能打。哪怕是犯人也不能打,何况是嫩苗儿般的孩子。
如果说“三纲五常”的古代人分三六九等,尊打卑、长打幼理所当然,如今早已是现代社会了,“人人平等”喊了近百年,却连“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没唤醒。如果咱不认同人人平等的理念,那没啥好说的,别说小屁孩儿,大人也能据不同标准分出若干等级,高等人打低等人活该,反之亦然。文革时以阶级成分定等级,翻烙饼般你打我、我打你,可以说是一种返祖现象,多少人不堪凌辱宁肯自杀,那样的日子但愿永远不要再来。如今讲究和国际接轨,“人生而平等”就是舶来品。如果咱觉得这样的理念比咱“三纲五常”的“国粹”高明,那就不该举手打人,尤其不该打花骨朵般的孩子。无论家长还是老师,孩子是和咱一样平等的人,不是咱的私产,凭啥打人家?就凭咱比孩子强势?这不就是以强凌弱吗?如果强势就能打人,那孩子打不过咱,可不可以请更强势的人来打咱?这不是假设,一些挨过老师打的中小学生,请校外的朋友修理、教训老师,然后很解气地看老师打着绷带来上课,已不算太惹眼的新闻。如果说平等,师生有来有往各挨一回揍,是不是比来而不往更“平等”?尤其对处于弱势的学生来说,起码有心理治疗作用,也算是一种中国特色的另类平等吧。但这样的冤冤相报对孩子心灵的戕害实在不可估量。
咱再看另一种说法:打孩子是为孩子好。为人家好就能打人家吗?如果这种说法可以容忍,任何一种暴力行为都可以找到不受指责的理由。老师打学生有理,家长打孩子有理,老板打员工有理,警察打嫌疑人有理,市民打小偷有理……反过来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有过错大家就不分青红皂白痛殴一场,反正是为他好,就是打残了,不过像肖老师一样是“失手”,没啥大不了的。这是个道理吗?相比较而言,咱还是和国际接轨,像人家那样建立儿童监护体系的好。家长如果虐待孩子,警方接到投诉并查实,家长要负法律责任,并可能失去孩子的监护权。孩子则进入监护中心并接受心理治疗,然后自己决定谁来监护自己。至于老师,一旦被查出体罚学生,不但其职业生涯会画上句号,一场官司也必不可免。人家的办法,是不是比咱普遍认同的“不打不成材”更能体现人人平等?
孩子代表未来,就是再恶的人,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好前程。孩子最敏感、最脆弱,不用说挨打,就是一次不大公正的待遇,说不定也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莫大的影响。而内心充满恐惧和仇恨的孩子不可能有好前程。所以,无论家庭还是学校,体罚都应绝对禁止。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尤其应千方百计关爱、呵护学生健康成长。如果一个老师成了灵魂杀手,把体罚当灵丹妙药,除了痛打就没别的办法来管理和教育学生,那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敲掉他的饭碗,请更有智慧的人来教育孩子。正如楚歌先生所说的:“好的教育是用50种方法去教一个学生,差的教育是用一种方法去教50个学生。”可见多学一些好的教育方法,是医治体罚孩子这一毛病的良药。
赵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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