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吕良德、通讯员荣誉)12月4日凌晨,某汽车修理厂一名临时工无证驾驶客户寄存的维修车辆外出,将一名扫雪工人撞伤,他本人除赔偿受损车辆修理费外还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21岁的招某是赤峰来沈打工人员,一直在一家汽车修配厂从事汽车维修工作。
4日凌晨,招某与两名同事将客户送修的一辆红旗轿车修好后,偷偷开出去买东西。0时35分,招某驾车由西向东行至八一公园南门附近时被积雪所阻。招某踩下油门准备加速,可轿车突然打滑驶向路边,将一名正在路边扫雪的工人撞倒,车最终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才停了下来。事后经检查,被撞女工腿部骨折,红旗轿车的前脸被撞坏。
按照修车厂的规定,招某除了要负担被损车辆的全部修理费,还将被修车厂开除。除此之外,交警和平一大队对其做出了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