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29日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全会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邓小平作了题为《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的讲话,着重强调了关于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问题。全会批准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所担负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全会决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全会还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
影响:这次全会为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作了准备,《准则》的通过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刘少奇同志的平反更使全国人民走出万马齐喑的旧风气。
(责任编辑: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