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弘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38套存量商品房的转让合同。这标志着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消化存量商品住房为拆迁安置房新政正式实施。
这项新政策规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销售、已竣工验收或近期将竣工满足交付使用要求、建筑面积在110平方米左右的多层存量商品住房,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视区位和价格出资予以收购。
收购的商品房用于被拆迁群众的拆迁安置。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拆迁力度不断加大,每年都耗巨资兴建大规模的拆迁安置房,用于拆迁群众的安置。因拆迁安置房有一定的建设周期,拆迁群众往往要通过租房、投奔亲朋等过渡方式,等待拆迁安置房建成后方能入住,给拆迁群众造成了不便。
开发区的这一举措,为政府、拆迁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找到了各自利益的平衡点。、(王金 杭卫东)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