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彭春传略
张彭春是化解矛盾的大师。这位中国外交官凭借自己广博的儒家思想知识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的重要时刻促成宣言起草的顺利进行。很多时候,他的建议使宣言起草工作得以继续。
张彭春生于1892年,他接受了中西方结合的教育,在中国接受了初中和高中教育,之后于1910年到美国就读于曼彻斯特沃斯特(Worcester)的克拉克大学(Clark University)。
张彭春短期性回到美国,完成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然后回到中国继续在南开学校担任教师和主任。他是哲学教授和南开大学的代理校长,拥有芝加哥大学(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芝加哥艺术学院 (Chicago Art Institute)、夏威夷大学 (the University of Hawaii)、剑桥大学(Cambridge University) 、和哥伦比亚大学的交流教授头衔。
张彭春也是一名非常活跃的作家和剧作家。他的两部作品在纽约市上演。他一生都致力于从事西方戏剧的翻译工作,并在中国和海外导演多部作品。
内心深爱教育事业的张彭春,开始从事外交事务。在到联合国工作之前,他以外交官的身份在土耳其、智利、和英格兰工作过。因此,他于1946年被任命为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理事会的中国首席代表。
随后,张彭春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副主席。他认为尽管国家各有不同,所有国家可以在共同的人权目标基础上联合起来。“世界35或40部宪法中都规定了人类权利,这显示出,尽管人生观或思想体系不同,达成相当数量的协议是可能的。”张彭春在一次为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做的演讲中提到。
在国际宣言的起草过程中,张彭春经常成功地调解争端。他多次从僵局中挽救了宣言起草工作。“他是折衷艺术的大师,通过引用孔子的名言,总是能找到一种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免于陷入僵局”,联合国人权司第一位司长John Humphrey曾说到。
例如《世界人权宣言》(UDHR)的执行问题。宣言是否会修改或否决联合国宪章呢?或者是否所有成员国都必须签署世界人权宣言,因而使世界人权宣言符合国际法律呢?张彭春提出了一个折衷建议:成员国可以分别签署宣言,使宣言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之后被定为《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以及通过这种形式执行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张彭春提出的解决方法,保护了国际宣言的完整性,并且也尊重了成员国的国家主权。
张鹏春说:“在人权方面,不能忘记大多数人。”他希望《世界人权宣言》能够反映宣言最终要代表的丰富多样的文化。他也相信,每个人都能理解《世界人权宣言》。“它应该是为世界各个角落的每一个人所撰写的宣言,不仅仅只是为律师和学者而写。”他说。
秉承这一理念,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的讨论中成为领军人物。“他(张鹏春)的睿智在任何其他委员会成员中非常突出,”John Humphrey在他的日记中写到。张彭春很大程度上利用了其儒家思想的背景。 他建议把“仁”---“两人同怀”或同情,放在宣言的结尾语中。“应该强调人权方面,”张彭春说,“作为人类,他必须经常意识到他人,与自己生活同一社会中的其他人。”
《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后,联合国大会立即投票决定立即用一切方式把《世界人权宣言》发布到世界各个地方的每一个人手里。《世界人权宣言》的复印本几乎被抢购一空。《世界人权宣言》最终成为了史上被翻译版本最多的文件。张彭春最初设想让《世界人权宣言》成为每个人都理解的文件的这一梦想,成为了现实。
张彭春于1957年逝世。他没能亲眼目睹后来采用的《人权国际盟约》,这一盟约使得《世界人权宣言》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借鉴了部分他当年提出的解决方案,通过这一盟约在世界范围内执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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