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国际时评
12日在波兰城市波兹南闭幕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在马拉松式的谈判后,通过了2009年工作计划,决定启动帮助发展中国家的“适应基金”,但是大会进程难以令人满意。少数发达国家在大会上发出的不和谐声音令人遗憾。
一年前,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取得了里程碑式的突破,大会确立了“巴厘岛路线图”,启动了新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进程。按“巴厘岛路线图”,国际社会2009年年底将在丹麦哥本哈根就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达成新协议,而波兹南会议将是取得共识、为哥本哈根协议奠定基础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但是在波兹南会议上,少数发达国家提出要给发展中国家分类,把其中经济相对发达、排放相对较高的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区别开来。发出这一论调的国家声称,其根据在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所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中“区别”一说。
众所周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指发达国家率先大幅减排,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下积极采取减排行动。“区别”是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由于历史累积排放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等原因,在减排上应承担不同责任和义务。诚然,不同的发展中国家国情和发展水平各异,但这并不能成为把部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捆绑在一起的理由。
少数发达国家有意混淆概念,曲解《公约》确立的这一基本原则,无非是要减轻自身的责任。正因如此,上述提议招致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代表指出,发达国家由于其历史排放多而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们必须提出明确的中期减排指标。
会议出现的另一个不和谐声音,是否定《京都议定书》和企图从《京都议定书》立场倒退的论调。有的发达国家提出,被列入《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的发达国家有关2012年后减排承诺的特设工作组,应与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明年上半年举行联合会议,并在适当时候合并。这表明,有的发达国家对《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中提出的5%减排目标并不满意,它们试图抛开“巴厘岛路线图”确立的双轨谈判机制,把部分发展中国家拉进来共同作出减排承诺。
应对气候变化最重要的是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通过11年来,全球减排之路充满坎坷,根本原因在于少数发达国家为了自身利益,没有落实“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达不到应有的减排目标。“巴厘岛路线图”通过之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又到了一个关键“路口”,各国都应该根据《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要求,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落实“巴厘岛路线图”谈判,使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取得应有的成果。
新华社记者 刘向 魏建华 张章
(新华社波兰波兹南12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