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12月17日电 (朱虹、张轶帆)在2010年举行的上海世博会上,天津东丽区“华明示范镇”作为宅基地换房试点的代表,将作为天津市唯一的参展项目,以展馆的方式向世界展示天津农民的现代生活。作为宅基地换房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国华的“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法律制度研究”获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天津市委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第五届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天津市人民政府调研成果二等奖和天津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多个奖项。
据介绍,所谓“宅基地换房”,即农民自愿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换取小城镇内的一套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而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售,用土地收益弥补小城镇建设资金缺口。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围绕破解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的难题,在广泛征求农民意愿和大量调研基础上,推出以“宅基地换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办法,并在“十二镇五村”开展试点,涉及津郊近十八万农民。到今年年末,将有十万农民告别乡间老屋,住上有产权的商品房,过上进工厂上班拿工资、有社保医保的“城里人”生活。
万国华认为,天津市宅基地换房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种新的实现方式的尝试,其相关法律制度研究就是要为这种新的实现方式提供制度安排或保障。针对宅基地换房试点阶段出现的问题,万国华建议,应积极探索立法,条件成熟后,可以通过立法确认农民的城市住房的无期性,农民身份市民化的问题则应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而改进。
据万国华介绍,该研究所涉及的换房行为及其相应制度设计的最大亮点是合法、自愿、创新、平衡四个基本法律原则。该项成果的后续研究正在进行,目前,课题组已起草《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建设决策指挥机构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管理办法》两个地方部门法规草案,两草案即将进入地方政府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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